








一級遊艇操作人備試班 (筆試+口試)
介紹
一級遊樂船操作人證明書 (執照) 持有人可操作香港任何長度及體積的遊艇。持有二級遊樂船證明書一年以上及有一年以上掌管船隻經驗人士便可參加考試。
「筆試」主要考核海圖作業知識,包括羅經特性及應用、計算航速航向、風力水流對船舶的影響、計劃航線、預測航行時間,從而繪製出準確海圖。筆試合格後便可申請參加口試。
「口試」主要考核國際避碰規則的理解及應用、本地法例的認識、啟航前準備及停船停程序、對意外及遇險時的應變及處理、救生設備使用方法及求生程序等項目。
筆試備試班共5課。每課2.5小時。由資深前海事學院導師任教,小班授課,貼身協助每位學員進行操練。並備有大量過往試題練習,讓學員有充足準備,費用已包含本會編寫考試課本、筆記及試題練習。
口試備試班共四課。每課2.5小時。由資深前海事學院導師任教,小班授課。除主攻考試綱要外,亦教授海事面試技巧。透過模擬面試,加強學員自信心,衝破受壓力下進行面試的障礙。同時利用模擬船艙環境,模擬出晚間避碰及應變。
上課地點:葵芳葵豐街18-26號,永康工業大廈四樓G室
報名可到:
https://www.cognitoforms.com/HongKongYachtFansClub/訓練課程參加表格
或按報名專線:https://wa.me/85297008716
海事處考試需知
1. 參加者必須呈交證明信件,證明已有一年掌管船隻經驗。
2. 如參加考試前未能證明已完成模擬駕駛操作評估,其所獲簽發的證明書上會附有“本證明書持有人不得操作總長度超過15米運載乘客及出租以收取租金或報酬的第IV類別船隻”批註。
3. 報考者必須先通過筆試考核,合格後才可參加口試。
4. 考試費用$1,255會由海事處向報考者收取。
註:模擬駕駛操作評估採取持續評估機制,不設一次性考試,需要在海事處指定地點進行評估。評核員會在為期三日半,即約26小時的模擬駕駛操作評估課程期間,持續觀察受訓者上課時的表現,評估其模擬駕駛能力。課程導師若滿意參加者的整體表現,學員才能通過評估。
條款及細則
惡劣天氣安排
- 如遇上惡劣天氣,船東會會視乎情況決定是否啟航或更改當日的路線行程,一切都以安全為基礎。船東保留一切啟航與否以及決定路線行程之權力。
在下列情況下,船期將維持正常,恕不退款:
- i) 如啟航前懸掛一號颱風訊號懸掛;或發出紅色暴雨訊號警告;
- ii) 登船前懸掛一號颱風訊號或已發出紅色暴雨警告;或登船前兩小時由較高風球掛為1號風球,以及黑色暴雨警告訊號下降為紅色暴雨警告。
- 租賃人應與船東保持密切聯絡,以確定該天行程安排。
- 如果三號颱風訊號或以上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在登船時間前兩小時仍然懸掛,行程將可能會被改期或取消。
改期(適用於4月至9月的預訂):
- 租賃人須根據預訂空缺,4月至9月的預訂可以更改為同年10月份以後之相等日子;如果欲更改為同年10月份前之相等日子,租賃人可能須承擔額外費用(請聯繫船東瞭解詳情),更新預訂的差額不予退還。
改期(適用於10月至3月的預訂):
- 於10月至3月期間的預訂則可改為原定日子的3個月內的相等日子;若欲更改為原定日子的3個月後之相等日子,租賃人可能須付額外費用,(詳情需自行向船東查詢),更新預訂之差額亦不設退還。
取消:
- 如取消訂單須繳付訂單總金額之50%作手續費。
- 如於租船期間內改掛三號或更高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依海事條例及安全起見,船東有權提早回航, 剩餘時間將不作補償,改期及退款。
- 如若預約需改期或取消,所有預訂訂單中的食物和飲品不得更改或取消。由於食物已準備或其它因素,租賃人仍需承擔全部費用(詳情請聯繫船東),並自行如期到選定地點取回食物和飲品,恕不作任何賠償。
- 所有更改安排必須在一周內完成,否則將被視為放棄所有權利。
- 若船舶因天氣因素或海面狀況不能於指定碼頭靠泊,而需轉換另一碼頭上船。租賃人需根據船東建議之碼頭上落船。
- 租賃人只可以更改預訂時間一次。
取消政策
更改預訂日期
- 距離上船日期最少30日前更改,租賃人須繳付訂單總金額之10%行政費;
- 距離上船日期最少14日前更改,租賃人須繳付訂單總金額之20%行政費;
- 距離上船日期最少7日前更改,租賃人須繳付訂單總金額之50%行政費;
- 在上船日期7個工作天內不獲更改。
- 根據預訂空缺,預訂可更改至該年度10月份或以後之日子,若欲更改為該年度10月份前之日子,租賃人須繳付額外手續費(訂單總金額之20%)。
- 如租賃人最初預訂之日子為平日,更改之日子也必須為平日;如租賃人最初預訂之日子為假日,更改之預訂日子必須為假日,並需自行承擔一切更新預訂之差額。
- 租賃人只可以更改預訂時間一次。
- 租賃人不得在更改預訂時選擇其他船隻。
- 如若預約需改期或取消,所有預訂訂單中的食物和飲品不得更改或取消。由於食物已準備或其他因素,租賃人仍需承擔全部費用(詳情請聯繫船東),並自行如期到選定地點取回食物和飲品,恕不作任何賠償。
- 取消預訂
- 距離上船日期最少45日前取消,租賃人須繳付訂單總金額之20%行政費;
- 距離上船日期最少30日前取消,租賃人須繳付訂單總金額之30%行政費;
- 距離上船日期最少14日前取消,租賃人須繳付訂單總金額之50%行政費;
- 在上船日期14個工作天內不獲取消。